应考者必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考核)且成绩合格,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及相应的复印件,于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毕业登记手续。毕业登记实行电子摄像,考生必须亲临现场,不得代办。办理本科毕业者(自考毕业生除外),在毕业登记前应把专科毕业证书交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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