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将于本月进行,为了方便各地市考生查看申请毕业登记的地市通知,特整理了以下广东各市的时间表:
地市 | 时间 |
广州 | 网上申请时间:12月15日-17日 |
深圳 | 网上申请时间:12月15日-20日 |
东莞 | 网上申请时间:12月15日-19日 |
江门 | 申请毕业时间:12月15-18日 |
清远 | 申请时间:2018年12月15—20日 |
中山 | 受理材料时间:2018年12月19-20日 |
珠海 | 网上申请时间:12月15-20日 |
其中,广州市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12月15日-20日进行,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登记须知》,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毕业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 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时间:12月15日-17日。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现场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
二、 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重要提醒
(一)助学机构考生个人也可按此通知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自考部门核查后,审核属实的方可办理本次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更正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四)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
(五)考生丢失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
(六)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广东省财税专科(专业代码,A020103)等13个停考专业(详见附件3)的毕业手续办理时间至2018年12月止,符合这些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尽快办理毕业手续。
广东省各市符合申请毕业登记条件的考生要熟记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材料准备和流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