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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关于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相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1-19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各相关考生:

根据学校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我校普通高等教育2025年不再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现就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电子商务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和安排,请各位考生知悉。

[华师]关于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学士学位授予安排

根据《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 号) 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以及《华南师范大学 2025 年本科专业调整优化工作方案》第四点:“连续停招五年的专业,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教育部予以撤销”。 综合上述规定与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安排如下:

符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条件的电子商务专业考生,需在2030年11月前申请学士学位。超过此期限,学校将不再受理该专业的学士学位申请。请相关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及时申请学位,避免因错过时间而影响自身权益。

二、相关要求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明晰各时间节点与具体要求,合理规划学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请严格遵守上述申请期限,主动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因错过申请时间而影响学位授予,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自考部020-85211531 学位办020-8521127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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