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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建设纳入我国教育发展中

更新时间:2013-12-25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自考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鼓励自学成才。”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家质,培养大批人才。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同时又强调“鼓励自学成才”,“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作法”。

  1994年6月14日,李鹏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动员起来,为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对函授教育、业余进修以及自学辅导等各种办学形式以及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都要予以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继续重申:“积极发展电视教育、业余进修和自学辅导等多种办学形式。”这些都必将给自学考试以巨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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