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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招生专业--市场营销

更新时间:2013-08-02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市场营销

       自考市场营销专业概述

  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自考市场营销专业就业要求

  毕业生可以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营销管理、推销服务和教学科研等工作。 

自考市场营销专业课程
 

专业代号:630701 ;专业名称:自考专业--市场营销专科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0020 3007 高等数学(一) 6 必考 笔试
5 005 00009 300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必考 笔试
6 006 00041 3069 基础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
7 007 00177   消费心理学 5 必考 笔试
8 008 00065 3068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0058 3032 市场营销学 5 必考 笔试
10 010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6 必考 笔试
11 011 00043 3011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必考 笔试
14 014 00102 3293 世界市场行情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0181 3078 广告学(一) 4 必考 笔试
16 016 00018 3015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17 016 00019 3016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考核
18 231 00040 3014 法学概论 6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主考学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6门,共74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6学分;
说明 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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