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考试中心【2002】56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践考核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特制定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自考学生毕业实践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践考核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学院成立实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的院领导及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专业(课程)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本专业(课程)的业务负责人和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实践课考核任务的指导落实与考核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实践考核内容
通过教育实习,考核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核内容:
1、综合汇报班主任工作能力:包括主题班会、进行个别辅导等。
2、教学工作能力:包括备课、听课、讲课等。
三、实践考核时间
教育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周。由考生自己联系具有一定正规办学资质和具备指导力量的学校进行教育实习。
四、实践考核要求
(一)对考生的要求
1、教学工作
(1)听课: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到教学班随班听课,听课时数不少于4节。
(2)讲课: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实际水写好教案。教案应有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准备、教学方法、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同时应写明上课上期、班级、课题等。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独立完成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其中2节公开课(要求原班级教师、其他考生等参加听课)。
2、班主任工作
(1)在一个教学班上兼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
(2)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能根据教育目标和学生发展的需要独立制定出教育教学计划。
(3)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能够对实习班上的比较特殊的学生进行辅导或家访,使学生在情感、智力、社会性方面都有较快进步。
3、考生教育实习结束时应上交的材料
(1)自我总结材料,包括“考生鉴定表”、“ 表现评分表”、“毕业实习”评分表及“教师听课表”。
(2)独立完成的备课教案(不少于3000字)。
(3)独立完成的主题班会教案(不少于3000字)。
五、考核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评定分实习表现占10%,教学工作能力占60%,班主任工作能力占30%三个方面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在其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阅。
六、实践考核培训
1、培训内容:教师师范技能、教育实习实践考核要求等。不少于8学时。
2、培训方式:该培训由考生自愿参加,经报名后,统一安排时间、地点,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的考生须自学并完成所有考核要求,不达要求者须下一次重新报考。
七、收费标准
1、报名费:37元。
2、培训费:400元/人(考生自愿参加)。
八、报名流程
1.本人先填写《预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2432547247@qq.com)。
2.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考院校大学文学院自考现场确认。本人来不了,可委托他人代办理;代办者需携带考生本人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同时代办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3.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
须交资料(5项):①《预报表》;②准考证;③课程成绩单(请登陆“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打印,考生自制成绩单无效)④大学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⑤教育实习鉴定表.
十、考核时间:一年一次
预报名时间:9月1日—10月16日
现场确认时间:10月17-25日(不含周六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考核时间:10月26-11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大学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101室文学院自考)
联系电话:020-85211991 qq群:193543734
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专业实习实施方案看似繁杂,但其实实际做起来也没有那么难通过,但考生必须认真以对。尚未报考的考生也可联系在线老师报考的汉语言文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