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打破了人们“高考是唯一出路”的传统观念,为人们打开了不一样的教育之路,被誉为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大学”。自1981年实施起,给了无数人圆大学梦的机会,给无数人改变命运的机会。
自考,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也是目前我国最开放、灵活的高等教育形式。每个地方的自考政策会有所差异,因为它会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教育等实际情况来调整。广州自考1年可以报考四次,分别在1月份、4月份、7月份和10月份,有3中学习形式:全日制、业余制和网络班。
广州自考新生一年有3次报名的机会,时间是在1月份、4月份和10月份,具体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