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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

更新时间:2018-12-18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法律毕业论文

  一、自考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条件: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已全部修课完毕,考试合格;或未通过门数少于三门(含三门)。

  自考论文报名日期:2018年12月17日-19日10:00—17:00接收报名,每人限报一名(外地考生可由他人代报)。

  自考论文报名费用:毕业论文培训费(培训费可自愿选择,导师专人指导、非集中授课)1000元;毕业论文考核费:37元。

  自考论文报名当日所需材料:

  1.查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

  2.提交自考准考证复印件(A4规格),并注明考生手机号码、电邮地址、是否参加培训;

  3.现金收费,不接受刷卡。

  自考论文报名地址:第二文科楼717(办公电话:020-85220185)

  二、自考论文工作进程:

  1 、报名:2018年12月17日-19日

  2、分派指导老师:12月20日后,请登录本人的电子邮箱查收邮件,了解分派论文导师姓名以及导师的联系方式,同时要求在12月22日前主动联系导师。逾期没有联系导师的,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3、论文工作过程的咨询、联系方式:分派指导教师后,有关论文撰写、格式、提交方式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指导教师。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一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指导教师,每次发出后,必须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导师确认是否收到。

  4、提交论文初稿:2019年1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1月31日尚未提交论文初稿的,视为考生放弃论文写作。

  5、提交论文正本:2019年3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3月31日未收到论文正本为自动放弃。

  6、论文制作:

  相关论文资料考生要在教育学院官网自行下载。使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订书机装订(不得更改封面用纸及颜色)。

  7、论文正本提交方式:直接送达第二文科楼您的导师信箱或快件邮寄给导师(地址同上,收件人:导师姓名)。

  三、论文答辩:答辩的具体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四、未申请导师指导的自考毕业论文考生指引:

  1、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合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符合本科论文要求的论文正本一本;

  2)论文撰写过程的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提供信誉度较高的正规高校或正规检测公司的《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注意,一定是《本科论文检测报告》),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2、提交材料的日期: 2019年3月30日办公时间接收考生提交上述材料。

  3、提交的论文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答辩;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阶段,成绩为零。请在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五、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答辩不及格,费用不予退还。

  以上是法律专业(B030117、C030106)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详细的考核及培训安排,考生要看准时间,做好报名及论文提交准备。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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