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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招生专业--会计

更新时间:2013-08-04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自考会计专业概述

  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自考会计专业就业要求

   会计从业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从事会计行业人员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

会计专业
 

自考会计专业课程
 

专业代号:630302 ;专业名称:自考专业--会计专科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0020 3007 高等数学(一) 6 必考 笔试
5 005 00009 300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必考 笔试
6 006 00146 3079 中国税制 4 必考 笔试
7 007 00041 3069 基础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
8 008 00065 3068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0043 3011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必考 笔试
10 010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必考 笔试
11 011 00018 3015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12 011 00019 3016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考核
13 012 00067 3071 财务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14 013 00156 3341 成本会计 5 必考 笔试
15 014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必考 笔试
16 015 00157 3072 管理会计(一) 6 必考 笔试
17 231 00040 3014 法学概论 6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主考学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5门,共75学分;选考课程门,共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6学分;
毕业要求  
说明 自考专业--会计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120203K ;专业名称   自考专业--会计学独立本科段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2 002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必考 笔试
3 003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必考 笔试
4 004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必考 笔试
5 005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5 必考 笔试
6 006 00160 3064 审计学 4 必考 笔试
7 007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必考 笔试
8 008 00158   资产评估 4 必考 笔试
9 009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必考 笔试
10 009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1 必考 实践考核
11 010 00060 3081 财政学 4 必考 笔试
12 011 00089 3027 国际贸易 4 必考 笔试
13 012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5 必考 笔试
14 013 00058 3032 市场营销学 5 必考 笔试
15 014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00015 3022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7 102 04531   微观经济学 6 选考 笔试
18 103 00974   统计学原理 4 选考 笔试
19 104 03703   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 5 选考 笔试
20 201 00067 3071 财务管理学 6 加考 笔试
21 202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加考 笔试
22 203 00156 3341 成本会计 5 加考 笔试
23 204 00009 300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加考 笔试
24 205 00157 3072 管理会计(一) 6 加考 笔试
25 231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主考学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4门,共60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29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37学分;
毕业要求  
说明 1、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2、港澳考生可不考001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3、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17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根据粤考委[2008]1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通知》,本专业从2009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课程代码:8265)。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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