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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更新时间:2014-07-04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下个月即将进行2017年7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了,凡是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凡是夹带旁窥、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换卷传抄、冒名顶替等违纪舞弊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当科成绩、取消当次考试成绩、推迟1--3年毕业、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考生定要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诚信学风,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考风、考纪,祝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此次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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