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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等有关通知

更新时间:2014-09-16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停考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发《关于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考委〔2014〕7号),根据文件规定将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等,具体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自2014年7月1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通过证书所有课程考试的考生,仍可按要求申请相应的证书。

  二、自2014年10月起,电子商务实践网将不再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网上作业的唯一指定网站。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专业对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作业等要求,制定网上作业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细则并具体实施,切实保证学业标准、实现培养目标。

  三、已在电子商务实践网注册的考生,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课程的网上作业,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考生要及时关注官网信息,确保电子商务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开展。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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