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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更新时间:2021-07-17来源:广州自考点击量:

  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17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二、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至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20日10:00至7月23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7月26日10:00至29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7 月 27 日 10:00 至 30 日 17:00。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中心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 10 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向当地市自考报名点咨询。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中心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中心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中心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 10 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中心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以上就是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相关信息。考生如对于广东自考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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